近日,修訂后的《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》經農業農村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據悉,修訂后的《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》本著“依法規范、簡政放權、強化監管”的原則,將漁船分類分級分區管控的新規定和“放管服”改革的新要求制度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