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促進航運經濟健康發展,助推交通強國建設,提高航運公司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,經研究決定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》(交海發〔2001〕383號,以下簡稱《國內安全管理規則》)自2021年1月1日起,對在直屬海事管理機構登記的下列船舶生效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