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航員又稱“引水員”、“領港”。在一定航區指引船舶安全航行、靠離碼頭或通過船閘及其他限定水域的人。主要權利為:在正確決定得不到執行或認為自然條件不能保證引航安全時,有權拒絕引航;有權決定使用拖輪協助操縱船舶;因不可抗力改離港口時,有權要求船舶駛向最近的港口。
本修訂替代《海港總體設計規范》(JTS 165-2013)附錄A《設計船型尺度及其他參數》中“集裝箱船設計船型尺度”相應內容,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負責管理和解釋。
據舟山日報消息,2月21日,由杭州海關等多個省級部門組成的聯合驗收組,經過現場走訪、會議評審,正式宣布常石集團(舟山)造船有限公司1號、2號舾裝碼頭,外釣油品應急儲運有限公司30萬噸級碼頭正式通過對外啟用省級聯合驗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