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,確定支持交通運輸業紓解困難、加快恢復發展的措施,決定自3月1日至6月30日,免收進出口貨物港口建設費,將貨物港務費、港口設施保安費等政府定價收費標準降低20%,取消非油輪貨船強制應急響應服務及收費;鼓勵保險公司通過延長保險期限、續保費用抵扣等方式,適當減免疫情期間停運的營運車輛、船舶、飛機保險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