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9月6日,交通運輸部制定印發了《水路運輸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交辦水〔2017〕128號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為便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、港航管理機構和有關企業更好地理解相關內容,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,現解讀如下。
為加強船籍港船舶的安全管理,推進誠信體系建設,促進航運公司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監督規則》《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信用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《海事信用信息管理辦法》等規章制度,結合海事管理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為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的申請、簽發和使用管理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制定本辦法。
國務院關于外商參與打撈中國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辦法。
科學技術部、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、財政部關于印發《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(863計劃)管理辦法》的通知。
財政部關于印發《石油特別收益金征收管理辦法》的通知。
為加強船舶身份識別,規范船舶標識電子標簽發放、使用與管理工作,現將《船舶標識電子標簽管理辦法》印發你們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
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《融資租賃船舶出口退稅管理辦法》的通知。
財政部、國家海洋局關于印發《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》的通知。
為加強船舶身份識別,規范船舶標識電子標簽發放、使用與管理工作,提高海事信息化管理水平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識別號管理規定》,制定本辦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