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海事行政處罰規定〉的決定》已于2019年4月4日經第7次部務會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。
原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海事行政處罰規定》實施11年來,外部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,需要對相關條款進行調整。
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海事行政處罰規定》的決定(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1號)。